
根据《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建科〔2007〕206号)、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建科〔2017〕238号),结合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(GB/T50378-2014)、《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》、《宁波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有关标准细则,经审查、公示,鄞州区JD13-02-04(宁波市火车东站-潘火地段)地块项目(1号楼~9号楼)获得“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”,现予公布。
鄞州区JD13-02-04(宁波市火车东站-潘火地段)地块项目(1号楼~9号楼)
宁波轨道交通绿城东部置业有限公司、宁波市房屋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、宁波华聪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
根据《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建科〔2007〕206号)、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建科〔2017〕238号),结合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(GB/T50378-2014)、《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》、《宁波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有关标准细则,经审查、公示,鄞州区JD13-02-04(宁波市火车东站-潘火地段)地块项目(1号楼~9号楼)获得“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”,现予公布。
鄞州区JD13-02-04(宁波市火车东站-潘火地段)地块项目(1号楼~9号楼)
宁波轨道交通绿城东部置业有限公司、宁波市房屋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、宁波华聪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
根据《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建科〔2007〕206号)、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建科〔2017〕238号),结合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(GB/T50378-2014)、《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》、《宁波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有关标准细则,经审查、公示,鄞州区JD13-02-04(宁波市火车东站-潘火地段)地块项目(1号楼~9号楼)获得“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”,现予公布。
鄞州区JD13-02-04(宁波市火车东站-潘火地段)地块项目(1号楼~9号楼)
宁波轨道交通绿城东部置业有限公司、宁波市房屋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、宁波华聪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